近日,笔者读了一篇记录中国古代反贪之法的文章。其中记录道,自尧舜时期起,就已经制定《官刑》,意在约束为官者的行为,对贪官进行处罚。并提到,春秋时期,正是因为贪污泛滥,各诸侯带头贪污,下面小官小吏竞相效尤,导致贪风甚炽。《诗经》里《硕鼠》《伐檀》等,都是讽刺贪官横行、民不聊生的名篇。
贪官自古以来都是“过街老鼠”般的存在,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,一定要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,争做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的清官。
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通报的典型腐败案例来看,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是贪官的“通病”。有的“三观”蜕变,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,贪污腐化、目无法纪,在金钱面前当了俘虏;有的表面上以清廉者自居,暗地里却贪污受贿;有的为亲属“提篮子”、谋私利,家风不正;有的与商人勾肩搭背、称兄道弟,大搞权钱交易、利益输送,甘于被“围猎”等等。这些行为,不仅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,更严重损害了党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
这些干部起初也能廉洁奉公,但随着职务提升、诱惑渐多,慢慢就欲望膨胀、贪念滋生。究其根源,主要是理想信念动摇,精神信仰缺钙;权力观扭曲,认为有权不用、过期作废;受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,在金钱利益面前,丢盔卸甲、不堪一击;纪法意识淡薄,在物欲私欲的不断冲击下,恣意妄为、迷失自我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的,对党员、干部来说,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。一旦理想信念出了问题,就像是“总开关”没拧紧,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,缺乏正确的是非观、义利观、权力观、事业观,各种出轨越界、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。
“政者,正也”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。清正廉洁,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。在共产党人的字典里,公与私、廉与贪,从来都是泾渭分明、水火不容的。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,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,就会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。古人讲“正心以为本,修身以为基”。加强廉洁自律,把法律的戒尺、纪律的戒尺、制度的戒尺、规矩的戒尺、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,始终守住底线、不踩红线、不碰高压线,就能抵达清风明月不染尘的境界。(尉迟天琪)